索 引 號 | 640421016/2023-00142 | 發文時間 | 2023-04-18 |
發布機構 | 原州區自然資源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關于印發《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用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方案》的通知 |
古雁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用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用地及
地上附著物補償方案
為切實做好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土地及附著物補償工作,保障被占用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補償方案。
一、基本情況
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建設總規模149.92畝,涉及土方工程、作業道與鋪裝工程、植被修復工程、灌溉工程、電照工程、養護工程等六個工程。該項目總投資1438.11萬元,項目位于固原市古雁嶺,由固原市原州區自然資源負責實施,擬占用土地約12畝。
二、占用土地補償方式
占用土地采取貨幣補償方式,補償資金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
三、占用土地補償標準
(一)占用土地均根據實際丈量面積為準,土地補償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自治區征地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寧政規發〔2020〕8號)和《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農用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原政規發〔2021〕4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河灘、荒溝、村組道路等一律不予補償,由施工企業負責在施工完畢后恢復原狀。
(三)項目區占地范圍線外出現的邊角地,在0.5畝以下且無法耕種的,一次性按文件規定進行補償。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固政規發〔2022〕5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五、占用土地工作的開展
該項目由區自然資源局牽頭協調實施,具體工作由古雁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區發改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審批局、生態環境分局等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一)宣傳動員階段。制定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向被占用農戶做好宣傳、動員和解釋工作。
(二)調查摸底丈量評估階段。對于被占用土地,由古雁街道辦事處、施工企業等單位對該范圍內的用地進行現場丈量,一次性登記、簽字后生效,并進行公示。
(三)核實認證階段。在公示后,如有丈量與實際不符,有群眾到古雁街道辦事處反映的,重新核定。
(四)付款方式。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占用土地補償由古雁街道辦事處負責與被占用農戶簽訂補償協議,并一次性將補償費通過“一卡通”方式發放到農戶手中。
六、工作職責
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做好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的全面協調工作,負責用地過程中資料的收集、審核、備案工作,涉及占用林地的,做好林地報批工作;
財政局:負責做好資金撥付及監管工作。
古雁街道辦事處:負責對接聯系項目單位做好放線及工作過程中各項保障工作,確定用地范圍、農戶戶數,包括前期摸底調查、影像資料的錄制、土地丈量、表冊填寫及地上附著物登記、補償費的協調兌付等工作;同時做好群眾的宣傳動員工作,制定措施,控制擬占用土地范圍內的搶種、槍栽行為。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部門(單位)職責,積極主動配合支持項目占用土地及附著物補償工作,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完成。
七、其他事宜
本方案只用于古雁嶺生態修復與水土保持項目土地及附著物補償工作。
八、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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